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273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的外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7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40分,或托福不低于75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或雅思学术类不低于6分(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有效),或高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阶段参加境外英语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于其他语种专业的申请人要求英语四级通过。

(3)硕士阶段成绩优良;4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3.0,5分制平均绩点不低于4.0。

(4)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5%(国家专项除外),仅限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序列人员报考。

(5)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从大学起,不得间断);

(3)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5)科研成果清单和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

(6)一份5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

(7)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重要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发送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提交纸质版),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10)定向就业考生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和同意报考证明。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材料上传扫描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学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

此外,请考生2023年1月上旬关注学院网站通知,按通知要求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学院评审系统。

4.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对按上述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复试,应根据学院要求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接受核验。

三、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方向分别进行考核和录取:政治学专业01-06方向,政治学专业07-13方向、国家安全学专业,公共管理专业。

在材料审核阶段,由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专家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满分100分,专家组成员独立匿名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按照不超过200%的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提出复试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

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复试考生。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按照学科专业方向分别命题)和专业英语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70%,专业英语占30%。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考一场,时间3小时。

2.面试 面试专家组由各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每组一般不少于5位。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两部分,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75%,由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

1.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核算。复试成绩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中材料审核成绩占15%、复试成绩占85%。笔试或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3.学院依据各组招生计划,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博士生的招生工作由学院另行制定选拔办法。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2323,zwd@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65647267,sirpazb@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