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13 浏览次数:0

一、基本原则

1. 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是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保证。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实行差额推荐、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比例一般为11.5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院系应在兼顾各专业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招收本校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做好选拔和招收其他重点高校优秀推免生的工作,以改善和优化生源结构。

4鼓励优秀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进行推免。

二、机构设置

为做好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学校成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院系成立由主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的推荐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将与各院系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本科生培养院系与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的院系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与选拔接收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专业和名额

凡列入《2013年复旦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以及备注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均可招收推免生。凡列入《2013年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理、工、医学科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外)均可招收直博生,文科各专业一般不招直博生(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哲学学院所属专业除外)。

招收本校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其中学术型推免生名额用于招收本校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和本校直博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用于招收本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向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名额用于向外单位推荐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和直博生。上述各类名额不可相互调剂使用。招收的推免生和直博生均占院系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推免生

1.被推荐者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50学分),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

2英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的要求;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院系和学校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具备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资格的拟推荐生必须参加综合排名,其推荐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我校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为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3凡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4本校应届毕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若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可提出申请,推荐和接收院系应一视同仁对待(香港、澳门学生须同时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拟向其他高校或科研单位推荐的免试生,其基本条件与校内相同。

6招收外校推免生具体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招收外校推免生须依据其本科就读学校确定的推荐类型(即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进行选拔,确定接收后,请提醒学生向就读学校确认外推的名额类型。

7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招收推免生办法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二)直博生

直博生须从具备学术型推荐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其推荐选拔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实施办法》。

(三)被批准为推免生或直博生者,自被拟录取至正式报到期间,应努力学习,圆满完成学业。若因各种原因而无法按时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报推免生或直博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批准接收,不得提出放弃。

五、操作办法

推荐和招收的免试研究生(含本校推荐至本校和外单位的学生,以及其他高校学生推荐至本校的学生)均须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流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旦大学2013年推荐和招收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须知》。推荐和招收的工作流程由院系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实现,系统操作若遇问题请与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65642673、55664287)或学校信息办(电话:65643244、65643207)联系。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院系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学校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实施办法、本单位操作细则、拟招收名额、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把握以下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推免生和直博生的组织推荐和考核接收工作。

1912日前,各院系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本实施办法及本院系和相关院系拟招收推免生名额,以及本院系的操作细则。

2918日前,符合推免生和直博生条件的本校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院系推荐遴选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即《复旦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和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其中《复旦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须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打印)。

3925日前,各院系推荐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和公示推荐名单,并正式向有关拟招收院系或其他高校和科研单位推荐。

41010日前,各接收院系完成对被推荐者(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特长生以及外校推荐生)的选拔考核,并报送相关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选拔考核小组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选拔小组成员中,凡与被考核者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选拔考核办法和程序参照院系制定、公布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执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院系须于10月10日前将《复旦大学2013年度拟录取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直接攻博生汇总表》、《外校或科研单位2013年度拟录取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直接攻博生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教务处各一份,《复旦大学2013年度拟录取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直接攻博生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旦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和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送交教务处(205室)审核、归档。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理、工、医院系,还须将《复旦大学2013年度优先录取硕士生汇总表》(即签订了预录取协议、给予优先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已列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者除外)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1017日前,推免生和直博生名单经学校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公示。

6.1024日前,推免生和直博生(包括推荐给外单位并被拟录取者)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推免生另需领取免试校验码,并交报名费78元,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推免生须于1031选择本市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1014到相应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和拍照手续。其中被本校拟录取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直博生须于12131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完成上传照片、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

7.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经推荐并被外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拟录取单位的要求进行体检。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复旦大学20123年推荐和招收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须知》,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递交材料。

2.推荐院系教务员要为提出申请的同学提供成绩单;向其他高校或科研单位推荐的免试生,在收到对方单位的面试通知后,可凭通知至教务处开具相关证明

3.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教务处2223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3991或22673)。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1日

附:《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附:

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院系代码及名称

招收本校学术型推免生(含直博生)名额

招收本校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

向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名额(含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直博生)

001社会科学基础部

4

010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

3

011中国语言文学系

21

3

5

012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8

3

5

013新闻学院

12

6

5

014历史学系

14

3

016哲学学院

12

5

017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16

6

018数学科学学院

37

8

6

019物理学系

27

5

020现代物理研究所

6

2

022化学系

20

2

5

024计算机学院

29

7

6

027法学院

12

20

6

029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10

3

030材料科学系

15

2

4

037分析测试中心

1

044高分子科学系

14

4

046高等教育研究所

2

3

050旅游学系

2

2

054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1

3

2

068经济学院

45

18

13

069管理学院

38

4

6

070生命科学学院

48

3

14

07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4

8

10

073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14

10

3

074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3

1

2

076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4

080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3

083 文献资源中心

1

上海医学院

101 基础和临床

20

15

10

102公共卫生学院

16

5

5

103药学院

15

5

5

117护理学院

2

3

2

152 脑科学研究院

8

201软件学院

18

2

5

202微电子研究院

15

301先进材料实验室

3

艺术设计系

2

注: (1)名额分配优先照顾基础学科专业和研究生招生生源不足的院系,适当兼顾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数。

(2)人才工程、支教、参军返校生、特长生、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名额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