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1 浏览次数:4

各位研究生同学:

本年度奖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同学下载填写复旦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国务学院2012年院系奖学金细则》的规定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具体申请需注意以下几点:

1、有意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请登录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同“研究生选课系统”,进入“研工管理”中的“奖学金”模块。如实填写导师、联系电话、德育表现、科研成果、奖惩等相关内容,成绩无须填写,绩点由选课系统自动生成。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退回上级界面,点击“打印”,Word下载,正反打印,研究生导师在《奖学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本年度取得诸荣誉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请填写11年10月至12年9月期间的,去年申报使用的材料今年不能重复使用。仅取得用稿通知还未发表的文章也不参加计分。科研成果请学生首先自我评定,填写《国务学院科研成果打分表》,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该表进行复审。

3、详细的评分标准请参阅《国务学院2012年院系奖学金细则》。

4、申请表需经导师签字打分,如导师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学校,请导师将对你的评价和打分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恰当的方式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代为填写。

5、申报材料(申请表、发表的成果与期刊论文原件及其他相关说明)不论多少,必须装袋提交,切勿散装,否则,后果自负。请在申报材料的首页附上提交材料清单,并注明每项科研成果的字数。

6、提交申请时间:2012年9月27日(周四)下午5点前,过时将不再受理申请,地点:文科楼604室。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12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规则

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制定以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规则,以充分体现设立优秀奖学金的宗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与高标准的奖学金评选,旨在促进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思想品德与人格精神的全面发展,培养能力卓越、人格健康、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

一、评审对象

10级、11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09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09级因人才工程或西部支教、西部计划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非在职研究生单列,一般给予三等奖,如有特别优秀的,经院系推荐、学校会审,可提高获奖等级。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博士生,纳入非定向博士生,统一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关心他人,尊敬师长,文明礼貌,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勤奋学习、勇于钻研、尊重学术,本学年度学习成绩优良者。

3.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学金规定

(1)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其他学生工作者(含人才工程队员)。

(2)曾参加西部支教服务或其他志愿者活动并表现突出者。

(3)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4)少数民族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者。

4.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规定如下:

(1)触犯法律与行政法规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

(3)违反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4)新学期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

(5)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或有两个C及以上者。

(6)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7)综合素质评分有不及格者。

三、评定办法

1.研究生所获奖学金等级依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的结果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分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分由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综合素质评定(导师打分与辅导员打分),及加减分项四个部分组成,申请者的最后得分为四个部分所得分数相加的总和。

2.研究生申报科研成果以该年度为限,该年度以外的科研成果不作累积;已经申请过上年度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请。参加评定的科研成果必须已经发表或出版,并且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学术成果,仅有录用通知的论文不计分。若文章发表在相应刊物的2012年9月期次,但尚未拿到刊物,可向评审小组说明,经审定后,可在初评时,先将该刊物得分计入总分;但须在二次公示结束前(10月11日)提交刊物原件。初审时未能提供的发表于2012年9月的文章,也可在二次公示结束前,提供刊物,评审小组认定后,将加入总分计算。诗歌、散文和其它艺术作品均不得参加评定。

3.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方法如下:

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分的总分为50分,根据该生平均绩点换算,公式:GPA*12.5。

4.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定方法如下:

(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是指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和SSCI期刊上的计30分,6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该论文得分不超过45分;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计15分,6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该论文得分不超过25分;发表在核心期刊、英文非SSCI期刊及公开出版的英文论文集上的计10分,6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该论文得分不超过18分;发表在一般学术刊物(包括不在指导目录上的公开出版的刊物及公开出版的中文论文集)上的计5分,5000字以外每千字加1分,但该论文得分不超过7分。发表在《新政治学》上的文章,参照一般刊物计算分数。论文成果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者,该论文得分加倍。在以上刊物中发表译文的,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分。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上的文章不作为论文成果。(学术刊物的认定标准按照《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中综合类、政治类、公共管理类三大类的期刊,在三大类以外的期刊由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认定加分参照标准)

(2)专著与译著。出版专著的计40分,以署名作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出版译著的计20分,以署名译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校译者计10分,以署名校译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担任著作主编的计20分,以署名主编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副主编计10分,以署名副主编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参加著作编写和翻译的,每章计5分,以该章署名作者的人数算出平均分为该研究生得分,参编或参译所有著作的所有章节总和得分不得高于20分。

(3)学术研讨会论文成果。在校庆研究生学术研讨会中的获奖论文,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办法计算分数。其他研讨会的非公开出版论文集不计分。

(4)科研成果评定由学生自评和评审小组复评组成,有学术成果需要申报的学生请填写科研成果评定表,并随奖学金材料一同上交。无科研成果申报的学生无须提交该表。

5.研究生品德评定方法如下: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分由导师评分和辅导员评分两部分组成,导师和辅导员将分别根据研究生的平时表现,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等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分

(2)导师评分和辅导员评分的总分各为10分。

(3)导师和辅导员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分要客观公正、以事实 为准则。

6.参评奖学金加减分方法如下:

(1)校研究生会、团委、研究生邓研会、党建CG、园委会担任部长及以上成员加0-2分。

(2)院团学联担任部长及以上成员加0-2分。

(3)班级和党支部、团支部主要干部加0-2分。

(4)评奖年度担任学生辅导员加0-2分;支教返校加2分。

(5)在学校学生社团担任社长加0-2分。

(6)无故缺席院研究生支部活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缺席一次扣2分。

(7)担任院《新政治学》编辑部主编及编辑的同学,需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其考评结果审核后加分,主编加分额度0-2分,编辑加分额度0-1分。

(8)其他学生认为可以取得加分的情况,可提交相关说明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商议评定是否给予加分,加分额度1-4分。

(9)各项加分取最高者,视情况,可累计计算,最高4分;扣分不封顶。

四、设奖比例和奖金

1.博士生:一等奖10%(5个)奖额8000元/人,二等奖20%(9个)奖额5000元/人。其中,公共行政系10级博士(含09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公共行政系11级博士,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政治学系10级博士(含09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11级博士,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国际政治系10级博士(含09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11级博士,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

2.硕士生:一等奖15%(20个)奖额8000元/人,二等奖25%(33个)奖额6000元/人,三等奖30%(39个)奖额4000元/人;其中,公共行政系10级硕士(含09级西部计划返校1人,不含少民骨干1人),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11级硕士(不含少民骨干1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政治学系10级硕士,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6个;11级硕士,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国际政治系10级硕士,一等奖5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0个;11级硕士,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8个。少民骨干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2个

五、其它规定

1.本次奖学金评选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指导下完成,评审委员会由敬乂嘉、顾莺、赵小斐、韩福国、刘淑华、钟惟东、强舸、郑雯睿等8人组成。

2.奖学金评选结果需公示5天,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

3.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长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4.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本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12年9月19日

附件:国务学院科研成果打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