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建与民主政治良性互动(新论)
郑长忠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13日 05 版)
“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凸显出教育实践活动不仅事关党的自身建设,更和中国整体政治发展息息相关,而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新中国建立之后,反对官僚主义以保证国家的人民性,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而党内历次集中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也成为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和背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教育实践活动以政党建设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破解了一系列难题,获得了一系列成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教育实践活动首先体现为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此次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其中,“为民”为的是让权力服务对象落实在人民上,而不是少数掌权者,保证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务实”为的是权力运用能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不是停留在形式上,保证公共权力的有效性。“清廉”为的是权力使用不异化,不以权谋私,保证公共权力的纯洁性。
在监督手段上,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是发挥党组织与民众两方面的作用,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成果。在实现方式上,教育实践活动也有一系列探索与创新。如运用新的手段来推动党的传统群众路线工作方式的落实;推动扩大民众参与的民主探索,从而达到有效表达与科学决策;推动制度创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反映出来的问题,对党的自身建设制度以及国家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和创新,等等。
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遇到的一些困境,教育实践活动也进行了有效破解。以往的实践表明,在群众参与、依法推进和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往往很难做到全面兼顾,而教育实践活动初步提供了破解这一困境的经验。比如,通过党的领导与推动,同时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实现了群众参与与秩序建构的有机统一,并探索出了一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与民众有效合作的方式与制度。通过党的作风建设,对领导机关与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不对国家法律产生冲击以及不干扰正常国家制度运行,从而使现代国家建设中政党起到联系国家与社会,并代表社会对国家进行监督的作用,又不影响国家的正常秩序。
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使政党自身找到了有效领导与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以及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践行群众路线无尽期。坚持这种发展中的新型民主实践,就能实现党的建设与整个政治发展良性互动,源源不断地给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机和活力。
(作者为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