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31
2013年12月10日下午国务学院党委主办的“国箴务实论坛——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讲座”第一讲在文科楼622室举行。本场讲座由苟燕楠副教授主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学院党委书记刘季平老师主持。
苟燕楠老师从财税制度改革的目标、功能、机制、难点和改革思路五个方面对决定中第五部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首先,苟老师指出财税改革的目的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的定位前所未有,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且为财税体制改革设立了目标,提出来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背后实际上就是提出要建立现代政府制度和现代国家制度。现代财政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对其进行改革的目的实际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其次,苟老师指出财税体制改革的三个主要功能。第一“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同时通过财政支出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第二“促进社会公平”,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公平、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公平、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之间的公平。深层涉及的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及转移支付体系的建构问题。第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里涉及到财政风险的控制问题、有效地运用财政政策来调节国家宏观经济的问题和到国际收支的平衡问题。从以上功能来看,本次财税改革回归到财政学的基本功能即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
再次,苟老师分析了财税体制改革的三个机制。第一“完善立法、明确事权”,主要包括完善预算法,让各利益主体之间在公共资源的分配方面有法可依、依法分配;在政府行政的方方面面明确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法等。第二“改革税制、稳定税负”,94年以来我国历次税收改革其趋势都是增税。现在税收占GDP的比重20%,如果加上全口径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政府每年支出要占到GDP的34.9%,在这种情况下要在改革税制的同时稳定税负是很困难的。第三“透明预算、提高效率”,这两者互为表里,效率不高的时候是不敢透明的,政府透明度低不是政府不想透明,而是不能透明、不敢透明。重新审视这三个机制会发现,完善立法是方向,明确事权是抓手;改革税制是方向,稳定税负是难点;透明预算是目的,提高效率是手段,其内在关系在逻辑上是非常严密的。
接着,苟老师分析了改革财税体制的难点,即“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本次财税体制改革会使得中央地方的利益格局受到重大调整,那究竟是中央统筹全局还是地方当家作主?中央的积极性不发挥,方向就没法把握,地方的积极性不发挥,这一盘棋就下不活,所以必须同时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最后,苟老师详细解读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第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收支预算,从世界各国财政总体发展趋势看,特别是社会保障收支预算必将成为决定财政防线和去留的关键所在;(2)从原来的控制导向转为计划和发展导向,把预算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方针的重要手段;(3)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挂钩的主要有教育、农业、科技这三个 方面,但是唯独教育既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又和生产总值挂钩。教育投入每年的增幅不仅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还必须要达到并超过GDP的4%,所以接下来财政部很可能要在这个方面作出调整;(4)加强计划与预算之间的整合,重视地方政府负债问题,对中央部委之间和中央部委内部机构之间的权力进行整合和规范。第二,“完善税收制度”,苟老师提出税收制度是最关键也是最危险的,是市场经济当中最反市场的制度,因为税收制度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是单方面的财富转移。这里主要涉及完善地方税种、进行增值税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进行资源税改革等方面。第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里避免谈财权,也是在回避地方征税权的问题。主要强调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社会保障作为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权,中央政府也要负担一部分,跨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比如雾霾的治理)由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部分责任。
苟老师总结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上内容是到2020年财税体制改革的“中国梦”,政府是否能够创造性地找到一条政治和经济之间(政与财之间)的有效途径,将成为这次改革是否能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
(整理:肖素平、汪洋洋、袁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