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持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初试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学校层面不统一组织英语初试。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工作拟于3月25日前完成。
五、复试
复试名单的确定。材料审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我院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如有)、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是否进入复试等通知到考生本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则上采用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我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环节包括“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两科目,形式为面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各科目复试成绩,考生的复试成绩根据复试科目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公式为:复试成绩=70%*专业基础+30%*外语水平。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外语水平”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复试在2021年4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硕士生考生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5%+材料审核成绩×25%+复试成绩×50%。
博士生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按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后的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八、咨询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21-65642323
联系邮箱:zwd@fudan.edu.cn
联系人:钟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